荣宝斋先生发表“严正声明”

近日,有网络媒体报道了荣宝斋与深圳某公司在广州中院审理的一桩合同纠纷诉讼,并单方面引用当事人提供的虚假信息,损害了荣宝斋这一老字号品牌的声誉。对于由此造成的侵权损失,荣宝斋将通过法律诉讼维护自身权利。相关事实是:1、深圳某公司在一次拍卖中赢得了3件艺术品,并于2023年从一家画廊购买了一件艺术品。2024年5月,我在一次拍卖中赢得了三件艺术品。公司邀请专家进行了拍卖前和购买鉴定,无异议。 2、深圳公司在购买上述艺术品一两年后,以“赝品”为由,要求荣宝斋原价退货。荣宝斋依据法律规定和约定予以拒绝。 3、深圳某公司为拆除画作,索要高额资金占用费某某公司以其2024年9月购买的其中一幅画作提起诉讼。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对该交易进行一审审理,但未对深圳公司提出的画作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或裁定。一审中,越秀区法院仅采纳了深圳公司秘密登记的部分裁定作为判决依据。遂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案仍在法庭审理中。 4、荣宝斋是一个具有350多年历史的中华老字号。自成立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以文学为友,以歌颂人为宝”的宗旨。我们热忱致力于文具、书画用品的经营以及技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努力搭建一个与艺术家接触、艺术交流的诚信平台。我们过去售出的作品有得到了各界的广泛认可。网络媒体传出的不实信息中提到的所有相关画作均由荣宝斋按照专业标准进行买卖,并得到相关专家的充分肯定。 5、艺术品鉴定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网络媒体报道称这家深圳公司生产的虚构画是赝品,损害了荣宝斋的声誉。荣宝斋已委托律师取证,基于由此造成的损失,深圳公司及相关公司已计划对迪尔公司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利。我在这里声明一下。 荣宝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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